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于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政策,我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的基本政策: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此處的設備、器具指的是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且購進方式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 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確認:對于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fā)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享受政策的注意事項:企業(yè)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其資產的稅務處理可與會計處理不一致。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企業(yè)在享受此政策時,無需備案,但需要留存?zhèn)洳橘Y料,包括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固定資產記賬憑證、以及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等。 以上就是關于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詳細解答。如有需要,企業(yè)可以咨詢專業(yè)稅務人員,確保準確理解和應用這一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