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情形包括: (1)因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2)因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但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由成本法為權益法。 (注意)但是根據2015年新會計準則下,企業(yè)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無重大影響的企業(yè)的投資按金融工具準則計算,也就是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核算轉為權益法核算,一般有兩個原因:一是法律法規(guī)要求,二是增持股份導致。 在面對這兩種情況時,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處理步驟為: 1、確認初始成本明細 2、確定初始投資成本 3、辨認公允價值變動份額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什么叫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