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yè)的原始財產主要包括全體合伙人的出資,具體形式如下: 1.貨幣出資:合伙人以現金或可流通的有價證券等形式投入的資金,是常見的出資方式,為合伙企業(yè)提供直接的資金支持。 2.實物出資:包括動產(如設備、原材料等)和不動產(如房產、土地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合伙人可通過轉讓實物的所有權或一定期限的使用權來形成合伙原始財產。 3.知識產權出資:如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等,合伙人可將其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作為出資,為合伙企業(yè)提供技術或品牌支持。 4.土地使用權出資:合伙人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該土地使用權需依法可轉讓且能為合伙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 5.其他財產權出資:如債權、股權等財產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可作為出資投入合伙企業(yè)。 6.勞務出資:合伙人以自身的勞務技能為合伙企業(yè)提供服務,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在合伙協(xié)議中約定。勞務出資雖不直接形成有形財產,但可通過合伙人的勞動創(chuàng)造價值,間接增加合伙企業(yè)的財產。 需注意,合伙人的出資形式需在合伙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且出資的財產或財產權利應確保合法有效,合伙人對出資財產負有擔保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