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主要依據(jù)《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具體如下: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公司因經營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可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銷的方式實現(xiàn)。此類收購需經股東會決議,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股份。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當公司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進行合并時,被合并方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將轉歸本公司所有。此類收購需經股東會決議,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注銷股份。 3.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公司為激勵員工,可收購本公司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收購的股份數(shù)量不得超過已發(fā)行股份總數(shù)的10%,且需在三年內轉讓或注銷。 4.股東因對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若股東對股東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可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公司應在六個月內轉讓或注銷此類股份。 5.將股份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公司發(fā)行可轉換債券時,可收購本公司股份用于債券轉換。收購的股份數(shù)量不得超過已發(fā)行股份總數(shù)的10%,且需在三年內轉讓或注銷。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上市公司因股價異常波動、惡意收購等情形,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可依法收購本公司股份。此類收購需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并在三年內轉讓或注銷。 需注意,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適用)、股份注銷或轉讓期限等要求。不同情形下的決策程序和股份處理方式存在差異,具體操作需嚴格遵守《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