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業(yè)簡易注銷申請被駁回的常見情形及對應依據: 一、企業(yè)資質問題 經營異常狀態(tài)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存在未處理的工商異常(如未年報、地址失聯(lián)等) 特殊企業(yè)類型 外商投資企業(yè)(需走普通注銷程序).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財務與稅務問題 未結清債務 存在未清償的債權債務(含員工工資、供應商貨款等) 有未申報或未繳納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稅務異常 未完成所得稅清算申報. 領用發(fā)票未核銷(含代開發(fā)票). 三、法律與行政限制 司法程序影響 涉及未結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未執(zhí)行完畢. 股權/資產被凍結、抵押或出質. 程序違規(guī) 簡易注銷公示期不足20天或公示信息錯誤. 提交虛假承諾書(將導致注銷被撤銷并列入失信名單). 四、其他限制情形 分支機構未先行注銷. 存在未處置的資產(如房產、股權投資等). 法律法規(guī)要求前置審批但未完成. 五、特別提示 每家企業(yè)僅有1次簡易注銷申請機會,失敗后需轉普通程序. 若因“經營異!薄肮蓹鄡鼋Y”“分支機構未注銷”三種情形被駁回,異常狀態(tài)解除后可重新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