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的注意事項 2020年是個人所得稅新稅制實施后,第二個個人所得稅的匯算年度。稅務總局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guī)定了哪些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哪些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在辦理時需要注意的要點如下: 1. 年度匯算時間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nèi)錯峰辦理。納稅人應關注稅局的通知,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辦理,以免辦稅擁堵。 2. 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三種方式中,如果納稅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納稅人可通過書面、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進行確認,確認前單位不得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 3. 辦理年度匯算的三個渠道:網(wǎng)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三個渠道中,如果納稅人選擇郵寄申報的,需要清晰、真實、準確填寫本人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lián)系方式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4. 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nèi)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如果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雖然稅務機關會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更正后可依法辦理退稅,但是影響了退稅的時間,年度匯算退稅流程不能一次性辦理完畢。 5.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wǎng)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要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6. 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的確定 納稅人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7.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資料的保存年限 納稅人及為其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辦理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自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的納稅人注意事項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