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注冊人的權利有哪些?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備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yè)活動中 ,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2、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書面協議,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商品質量。應當備案,但未規(guī)定效力) 3、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標的行為,高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禁止他人未許可的使用。 5、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guī)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6、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書面形式,公告之日起生效) 7、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僉繼承人繼承。 8、標記權:在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包裝上進行“注冊商標”標記,或者其他法定標記的權利。 9、續(xù)展權:屆滿前進行續(xù)展的權利。 二、商標注冊人的義務 1、商標注冊人應當對其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時,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2、商標注冊人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正確使用其注冊商標標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1)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2)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3)商標注冊人超過《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標明注冊標志的,是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4)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 (5)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如果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 (6)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應當商標局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注冊商標是受法律保護的,而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對注冊商標擁有一定的權利,這些權利分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種,商標權人可以通過許可、轉讓的方式實現商標價值。需要注意的是,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是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定范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