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冊公司時,出資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形式,具體需結合《公司法》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 貨幣出資 股東通過現(xiàn)金或銀行存款直接出資,需轉入公司賬戶并備注“投資款”,同時需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實物出資 包括土地、廠房、設備、車輛等實物資產(chǎn),需經(jīng)評估機構估值并辦理轉讓手續(xù),可能涉及增值稅、契稅等稅負。 知識產(chǎn)權出資 專利、商標、版權等無形資產(chǎn)可作價出資,需滿足可估值、可轉讓條件,并完成評估及工商變更流程。 股權/債權出資 股東可將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權或?qū)Φ谌降膫鶛噢D為注冊資本,需提供借款合同、轉賬記錄及評估報告。 土地使用權出資 需為出讓性質(zhì)且無權利負擔的土地,需評估作價并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 注意事項: 非貨幣出資需評估作價,不得高估或低估; 貨幣出資比例一般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勞務、信用等不可作為出資方式。 特殊行業(yè)(如勞務派遣、房地產(chǎn)開發(fā)等)對注冊資本有最低限額要求,且需提供驗資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