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主要分為兩類:規(guī)模標準和納稅人性質及會計水平標準。具體如下: 一、規(guī)模標準 生產銷售類納稅人 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yè),年應稅銷售額≥50萬元(含本數(shù))。 批發(fā)零售類納稅人 以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為主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80萬元(含本數(shù))。 服務類納稅人 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含本數(shù))。 二、其他認定條件 自愿申請 年應稅銷售額未達標準但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的企業(yè),可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特殊情形 其他個人(自然人)即使年銷售額達標,仍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 非企業(yè)性單位或不經常發(fā)生應稅行為的企業(yè),可選擇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 補充說明 年應稅銷售額:指連續(xù)12個月內的累計銷售額,含免稅、減稅銷售額。 會計核算健全:需有固定經營場所,能準確核算進銷項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