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主要需要繳納的稅種包括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費(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來說: 增值稅:個體工商戶一般被視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對于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是免征增值稅的。此外,對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以業(yè)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分為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具體根據經營所得適用5%-35%的階梯稅率。 附加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這些都是按照增值稅的一定比例征收的。附加費在增值稅的基礎上交納,如果增值稅沒有附加稅自然也沒有。 優(yōu)惠政策:個體工商戶享受一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如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免征政策、附加費的減免政策等。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主要涉及的稅種為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以及可能的附加稅費。根據具體的經營情況和稅務政策,還可能享受相應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