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的基本含義 著作權人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著作權人可分為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著作權人。 原始著作權人指創(chuàng)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規(guī)定視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繼受著作權指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法律許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原始著作權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權人身權和財產權;繼受著作權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權的財產權,而對著作權的人身權則只有保護的義務。 著作權與版權的區(qū)別是什么 《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 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因此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qū)別。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于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版權一詞已漸漸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關之權利內容。 從字面上看有區(qū)別,在英文中,著作權是author’s right,版權是copyright,前者強調的是作者(author)的權利,后者強調的是利用作品(copy)的權利。事實上,由版權和著作權這兩個概念,可以接觸到西方兩大法系,即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作品保護上的不同。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著作權人的基本含義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