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征收對象有哪些 印花稅的征收對象有,領受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及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許可證照等憑證的,單位或者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yè)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zhí)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印花稅征收對象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