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銷后必須清算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chǎn)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chǎn)、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被吊銷后必須清算嗎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