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下,每天都會有新的公司成立,也會有一些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是資金周轉不開等問題選擇注銷。 可能大部分人都以為公司注銷了,對應商標應該還可以繼續(xù)使用,或者注銷公司時事務繁瑣,出現(xiàn)知識產權遺忘處置的情況。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公司已經注銷了,公司名下的商標該如何處理呢?是否還有效呢? 確實,這是不少企業(yè)都想知道、了解的問題了。下面上海公司注冊網小編就給大家講解一下吧。 若公司在注銷登記前未處置其注冊商標,該公司注銷后,只要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一項合法財產,該公司的權利義務承繼者可繼受取得相關注冊商標權。為此,2002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均規(guī)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fā)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xù)! 簡而言之就是如果公司在注銷前忘記轉讓商標了,在公司注銷后,只要該注冊商標還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但是需要辦理商標轉移手續(xù)。 那么商標轉移轉讓方需要哪些文件呢? 一、委托書(委托代理機構的情況下); 二、受讓方身份證明文件; 三、商標轉讓申請書; 四、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出具的注銷證明; 五、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備案的清算組資格證明及清算報告文件; 六、轉讓方公司清算組或全體股東同意轉讓(移轉)的證明; 七、轉讓方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 如果清算報告已經明確了所有商標的權屬,就不需出示第六條中的同意轉讓證明文件了。 雖然公司注銷并不代表商標權消亡,但還是要采取相應的措施轉讓或轉移商標,如果置之不理就會讓商標隨著公司的注銷一起消亡。 商標作為企業(yè)的無形資產,猶如企業(yè)孕育出來的孩子一樣,需要用心呵護,才能茁壯成長,所以還是要提醒各位申請人,在企業(yè)日常商業(yè)管理中,商標管理也是需要重視的,在公司需要注銷時一定不要忘記您的公司還有商標! |